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4-11-09 09:55:05
薪酬调整将根据整体调整(普调)和个别调整(绩效调薪、职位变动调薪等)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实施。
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基础上,根据本地区国企、同行业的薪酬变化情况、物价指数、公司支付能力等,结合公司的战略定位,适时对各岗位的整体薪酬水平进行调整。普调一般在年初进行,2年调整一次,也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。
员工累计两次获评公司“优秀员工”或相当于公司级“优秀”荣誉者可薪酬提高一档。
为与制度发布前员工工作表现充分衔接,次数累计包含2020年初公布的“优秀员工”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党员”。
员工根据管理层年度薪酬评议或关于特殊事项的评议,可进行调薪。
薪酬上调后,重新累计相关次数。
员工标准总薪资已经达到其所属等级的上限时,如职位职责没有变化,则不再晋档。
年度绩效考核为“不合格”者,薪酬下调1-2档。
员工如果出现同级别岗位变动,一般薪酬保持平稳。如有特殊必要,根据员工能力、绩效、工作态度、与新部门员工内部公平等因素,综合进行薪档回顾及确认。
员工职位晋升时,即调换到更高级别的职位时,按照与晋升职位任职要求的适配程度确定其月薪水平。一般调整后薪酬相比原薪酬有合理涨幅。
根据“薪随岗变”的原则,应按照新等级的薪酬范围进行综合评估,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建议,批准后执行。
目前专员层级员工试用期内薪酬暂定为税前2400元,享受餐补。副经理及以上新入职员工另议。
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达成,对于公司发展急需、行业平均薪酬较高、较为稀缺的人才,如超出现有薪酬范围,薪酬按协议工资予以发放。
薪酬信息对员工而言,是机密性及私人性的资料。薪酬管理部门应当告诉员工其本人薪酬水平及相关规则。
薪酬保密是员工的基本守则,知情人员以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告诉他人,也不可传播他人有关薪金的情况。违反此规定的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,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。
本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。一般年初进行例行回顾,也可根据具体需要进行修订。
本管理办法自颁布日起正式生效。原有相关规定废止。
附件一:《各项补贴暂行标准》(示意文件)
管理级别 | 管理层级 | 集团总部 | 一级子公司 | 二级子公司 | 餐费标准(元) | 交通补贴标准(元) | 通讯补贴标准(元) | |
A | 管理岗位 | 董事长/总经理 | / | / | 500 | 300 | 300 | |
B | 高层管理人员 | |||||||
C | 总监 | 总经理 | ||||||
D | 副总监 | 副总经理/总经理助理 | 总经理 | |||||
E | 基层管理岗位 | 主管 | 经理 | 副总经理、总经理助理 | 300 | 200 | 150 | |
F | 副经理 | 经理 | ||||||
G | 员工岗位 | 员工 | 主管 | 副经理 | 200 | 200 | 100 | |
H | 班组长/员工 | 主管/班组长 | ||||||
I | 员工 |
附件二:《薪酬矩阵表》(示意文件)
附件三:《薪酬结构表》(示意文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