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仲裁申请书(工伤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1-05 17:15:06    

劳动仲裁申请书

申请人:某某某,男,出生年月,汉族,户籍地贵州省号,身份证号:,电话:。

被申请人:有限公司,住所地工业园区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,联系电话:;

法定代表人:某某某,系公司总经理。


请求事项

1、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;

2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、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各项费用共计422740元(详见赔偿清单);

3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2000元;

4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6000元。

事实与理由

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职工。2019年4月27日早上8时左右,申请人在被申请人车间工作时,因铜水爆炸导致申请人全身烧伤。事故发生后,原告被立即送往南昌大学一附医院住院治疗。出院后又立即转入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六医院,住院79天。申请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支付。2019年12月20日,申请人被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;2020年12月18日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了鉴定结论,认定申请人构成七级伤残。申请人就工伤赔偿与被申请人多次协商未果,故特向贵委申请仲裁,望裁如诉请。

此致

某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

申请人:

2022年 月 日

赔偿清单(江西标准)

1、护理费:180天×113元=20340元

2、住院伙食补助费:180天×50元/天=9000元

3、营养费:180天×30元/天=5400元

4、交通费:10000元

5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:6000元/月×13个月=78000元

6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:6000元/月×25个月=150000元

7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:6000元/月×13个月=78000元

8、停工留薪期待遇:6000元/月×12个月=72000元

9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:6000元/月×2个月=12000元

10、未签合同双罚工资:6000元/月×11个月=66000元

合计:500740元。